学校在危房之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A、生存 B

admin2022-08-02  61

问题 学校在危房之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A、生存B、受教育C、受尊重D、安全

选项 A、生存
B、受教育
C、受尊重
D、安全

答案 D

解析 我国宪法与相关法律规定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有: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题予所述侵犯了学生安全的权利。因此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14598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