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张某是企业职工,收入不高;其妻身体不好,无工作;其母年事已高,

admin2022-08-02  65

问题 (2018年真题)张某是企业职工,收入不高;其妻身体不好,无工作;其母年事已高,多年来一直与其共同居住;其子,24周岁,在读研究生;其女,19周岁,大学一年级在校生。张某拟申请低保,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应当认定为与张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张某的(   )。A.妻子、儿子、女儿、母亲B.妻子、儿子、母亲C.妻子、女儿、母亲D.妻子、儿子、女儿

选项 A.妻子、儿子、女儿、母亲
B.妻子、儿子、母亲
C.妻子、女儿、母亲
D.妻子、儿子、女儿

答案 C

解析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七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其子24周岁,是一名在读研究生,不符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求。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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