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

admin2022-08-02  46

问题 (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社会工作介入禁毒领域提供了法律依据。A.1995年1月20日B.2017年1日20日C.2011年6月20日D.2007年12月20日

选项 A.1995年1月20日
B.2017年1日20日
C.2011年6月20日
D.2007年12月20日

答案 B

解析 2017年1月20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社会工作介入禁毒领域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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