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

考试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B.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法处理C.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D.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

选项 A.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B.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法处理
C.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
D.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共有人死亡后共有份额的处分。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何某死亡时,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当自动归属于其财产。在其生前与朱某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份额应当排除朱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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