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

考试题库2022-08-02  63

问题 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0年)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选项 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
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
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1911年《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故B项“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的表述错误。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专章规定人民之权利义务。该宪法第22条规定:“凡人民之其它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该第22条在明确列举的权利之外增加“兜底条款”,保证绝无遗漏。这在1947年之前,中国没有,外国也没有。因此,“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的评价是正确的。D项只对该宪法“所列”权利的状况进行评价。这些权利未落到实处的状况,并不影响D项表述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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