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

admin2022-08-02  23

问题 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第1款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4款中只有“情节严重”的表述,但仍应将其理解为包含“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并认为史某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其理由是《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A.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B.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C.第4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D.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

选项 A.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
B.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C.第4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
D.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

答案 ABC

解析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故A项正确。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院认为,《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显然是结合《刑法》其他条款来解释相关问题,故B项正确。C项显然正确,不赘。法院采用的解释方法不是文义解释,而是体系解释。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但体系解释关注到单一条文在整部法律中与其他条文的关系,故潜在地考虑解释结果的正当性,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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