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没有犯罪事实,

资格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没有犯罪事实,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C.犯罪嫌疑人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D.犯罪嫌疑人丁为聋哑人,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选项 A.犯罪嫌疑人甲,没有犯罪事实,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C.犯罪嫌疑人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D.犯罪嫌疑人丁为聋哑人,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及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属于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但是仍需满足犯罪情节轻微的条件,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A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66572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