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A市B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同时还兼任了其他的社会职务,以下情况符合法

资格题库2022-08-02  16

问题 李某是A市B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同时还兼任了其他的社会职务,以下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A.李某可以兼任B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B.李某可以兼任B区政协委员C.李某不能兼任B区司法局副局长D.李某不能兼任律师

选项 A.李某可以兼任B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B.李某可以兼任B区政协委员
C.李某不能兼任B区司法局副局长
D.李某不能兼任律师

答案 B

解析 《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公证员。因此,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检察宫兼任政协委员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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