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自 2014 年年初经营恶化,拖欠债务,资不抵债,2015 年 9 月 1

练习题库2022-08-02  63

问题 甲公司自 2014 年年初经营恶化,拖欠债务,资不抵债,2015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5 年 9 月 10 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A.2014年9月20日以高于市场价100%的价格向乙公司购买一套设备B.2014年11月5日向银行借款,以公司的办公楼作为抵押C.2014年12月10日为逃避债务,将公司资金转移到丙公司D.2015年2月1日,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E.2015年7月20日向丁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

选项 A.2014年9月20日以高于市场价100%的价格向乙公司购买一套设备
B.2014年11月5日向银行借款,以公司的办公楼作为抵押
C.2014年12月10日为逃避债务,将公司资金转移到丙公司
D.2015年2月1日,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
E.2015年7月20日向丁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

答案 AE

解析 (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2)选项B:在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属于对价行为,并未造成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不能撤销;(3)选项C: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4)选项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不能撤销;(5)选项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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