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 月,甲欠乙 200 万元债务到期未清偿,为避免唯一的设备被强制

考试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2019 年 1 月,甲欠乙 200 万元债务到期未清偿,为避免唯一的设备被强制执行,同年 3 月,甲与其朋友丙商议后,将该设备以市价 260 万元的 30%转让给丙。2019 年 5 月,乙获知后拟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最迟应于2020年5月提起撤销权诉讼B.乙的撤销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C.乙应以丙为被告D.乙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E.乙可要求就丙返还的设备主张优先受偿权

选项 A.乙最迟应于2020年5月提起撤销权诉讼
B.乙的撤销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C.乙应以丙为被告
D.乙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
E.乙可要求就丙返还的设备主张优先受偿权

答案 AD

解析 (1)选项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2)选项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设备是甲唯一的财产,丙对甲的欠债情况知情,转让价格为市价的30%,因此乙的撤销请求法院应予支持)。(3)选项C:撤销权诉讼,以债务人甲为被告。(4)选项D: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5)选项E:债权人对撤销权的行使结果无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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