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与赵某、夏某共同出资设立了松美汽车配件厂(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

admin2022-08-02  51

问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赵某、夏某共同出资设立了松美汽车配件厂(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夏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赵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合伙协议对甲公司、乙公司和赵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丙公司想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2018 年 1 月,乙公司向丁公司借款 100 万元,期限为 1 年,结果到期不能偿还,经查明,乙公司持有松美汽车配件厂 20%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丁公司可主张以乙公司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B.丁公司可申请法院对乙公司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C.丁公司可代为行使乙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D.丁公司可主张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E.丁公司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乙公司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选项 A.丁公司可主张以乙公司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丁公司可申请法院对乙公司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丁公司可代为行使乙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丁公司可主张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E.丁公司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乙公司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选项A、B正确。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所以选项C、D错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据此可知,对乙公司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合伙企业才能对乙公司进行退伙处理。所以选项E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52352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