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某见好友赵某学习认真,决定赠与其笔记本电脑一台。在使用过程中,该笔记本因电池故

资格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柴某见好友赵某学习认真,决定赠与其笔记本电脑一台。在使用过程中,该笔记本因电池故障损坏,赵某将其送往王某的维修店修理。若柴某和赵某二人存在( )的约定,则该赠与可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A.“若赵某期末考试成绩达到90分,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B.“若赵某当年通过税务师考试,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C.“在赵某22岁生日时,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D.“若赵某拿到一等奖学金,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E.“等到下次下雪的时候,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选项 A.“若赵某期末考试成绩达到90分,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B.“若赵某当年通过税务师考试,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C.“在赵某22岁生日时,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D.“若赵某拿到一等奖学金,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E.“等到下次下雪的时候,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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