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于5月10日将其自有的数码相机借给邻居柴某使用,两人约定使用期限是20天。5

练习题库2022-08-02  22

问题 赵某于5月10日将其自有的数码相机借给邻居柴某使用,两人约定使用期限是20天。5月20日,柴某向赵某提出想买下该相机,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5天后交付价款,钱款付清之前相机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赵某。5月22日,柴某将相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韩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柴某与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B.柴某与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赵某可以主张柴某与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韩某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取得相机的所有权E.韩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选项 A.柴某与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B.柴某与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C.赵某可以主张柴某与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韩某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E.韩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答案 BE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情况。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有效的,所以此时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据此可知,柴某与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所以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虽然柴某与韩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柴某属于无权处分,韩某不能根据买卖合同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因韩某对柴某的无权处分行为不知情,其属于善意第三人,韩某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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