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系同班同学,三人按照2:3:5的比例合资购买了一辆跑车,约定三人一起使

免费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甲乙丙三人系同班同学,三人按照2:3:5的比例合资购买了一辆跑车,约定三人一起使用。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想要将自己的份额以现场一次性交付20万现金的方式转给丁的,甲可以主张分期付款20万元的方式优先购买B.丙将自己份额转让给戊,且未通知甲乙,此时甲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C.若在共有期间,甲突发意外死亡,三人也没有约定的,则乙丙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D.三人约定在三人之间互相转让份额的,份额最高可以主张优先购买,该约定无效

选项 A.乙想要将自己的份额以现场一次性交付20万现金的方式转给丁的,甲可以主张分期付款20万元的方式优先购买
B.丙将自己份额转让给戊,且未通知甲乙,此时甲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

C.若在共有期间,甲突发意外死亡,三人也没有约定的,则乙丙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D.三人约定在三人之间互相转让份额的,份额最高可以主张优先购买,该约定无效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所以选项A错误。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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