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权利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以现有的应

admin2022-08-02  54

问题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权利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质权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后,又以应收账款不存在或者已经消灭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权利质权人没有收取质押财产孳息的权利C.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D.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选项 A.以现有的应收账款出质,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质权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后,又以应收账款不存在或者已经消灭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权利质权人没有收取质押财产孳息的权利
C.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D.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权利质权。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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