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了戊普通合伙企业,四人分别认缴50万元,其中甲、乙各实

最全题库2022-08-02  68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了戊普通合伙企业,四人分别认缴50万元,其中甲、乙各实缴出资30万元,丙、丁各实缴出资20万元。合伙协议中并未约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等事项。因经营管理不善,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后,仍有20万元债务未能清偿。债权人要求甲清偿该笔债务,甲遂对该债务予以清偿。清偿后,甲召集乙、丙、丁开会讨论对该笔债务进行分担,但未能达成共识。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由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不得向其他合伙人追偿B.甲可以分别向乙、丙、丁追偿超出自己应当承担清偿数额的15万元C.甲可以向乙追偿6万元D.甲可以向丙、丁分别追偿4万元E.甲可以向丙、丁分别追偿5万元

选项 A.由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不得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B.甲可以分别向乙、丙、丁追偿超出自己应当承担清偿数额的15万元
C.甲可以向乙追偿6万元
D.甲可以向丙、丁分别追偿4万元
E.甲可以向丙、丁分别追偿5万元

答案 CD

解析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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