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丙提供保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不

admin2022-08-02  39

问题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丙提供保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如乙、丙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则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丙可请求乙按照约定分担份额B.如乙、丙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保证,但是二人在同一份保证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则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丙可请求乙按照比例分担其向甲不能追偿的部分C.任何情况下,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乙均可请求丙分担其向甲不能追偿部分D.如乙、丙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保证,则乙、丙应按照比例分担向甲不能追偿的部分

选项 A.如乙、丙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则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丙可请求乙按照约定分担份额
B.如乙、丙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保证,但是二人在同一份保证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则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丙可请求乙按照比例分担其向甲不能追偿的部分
C.任何情况下,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乙均可请求丙分担其向甲不能追偿部分
D.如乙、丙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保证,则乙、丙应按照比例分担向甲不能追偿的部分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D: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2)选项B: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选项C: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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