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苗某、任某、顾某四人合资兴办了豪俊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豪俊公司”

免费题库2022-08-02  45

问题 潘某、苗某、任某、顾某四人合资兴办了豪俊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豪俊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潘某占其中的50%。苗某占30%,任某占10%,顾某占10%。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2020年公司因疫情影响,国外订单骤减,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豪俊公司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2020年2月11日受理了破产申请。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苗某欲转让其出资,于2019年12月15日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潘某2020年1月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潘某需要在( )之前对该转让事项 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A.2020年1月15日B.2020年1月20日C.2020年2月15日D.2020年2月28日E.2020年2月1日

选项 A.2020年1月15日
B.2020年1月20日
C.2020年2月15日
D.2020年2月28日
E.2020年2月1日

答案 E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规定。《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题中,股东潘某收到通知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那么其应该在2020年2月1日之前作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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