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二人于2018年10月以350万元的价格购置房屋一套(房产证登记为

题库2022-08-02  58

问题 甲、乙为夫妻,二人于2018年10月以350万元的价格购置房屋一套(房产证登记为夫妻二人),后因房屋距离工作单位较远,夫妻商议决定将房屋卖掉,但未找到合适的买主。2019年2月初,乙赴外地出差,丙找到甲,称已看过该房,愿以360万元价格买下,甲不同意,双方经协商,甲决定以370万元价格出售该房。次日,丙支付给甲300万元,甲遂将钥匙交给丙,因产权证被乙存放在单位,所以甲提出待丈夫出差回来,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办完手续后再付70万元。丙在对房屋稍作清理后即搬进去居住。 同年7月初,乙从外地返回后得知该房屋价格已经上涨,遂找到丙,要求增加10万元价款才能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丙不同意。同年8月10日,甲乙二人以4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了丁,并在8月15日与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丁找到丙,要求已入住的丙搬走。丙遂到法院起诉,告乙、丁侵害其所有权,并要求法院解除甲乙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丁反诉丙,要求丙搬出房屋。针对本案“一房二卖”的情形,下列关于本案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两个合同均有效B.两个合同都已成立但均未生效C.甲丙之间合同有效,甲乙与丁之间合同无效D.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甲乙与丁之间合同有效E.两个合同都属可撤销合同

选项 A.两个合同均有效
B.两个合同都已成立但均未生效
C.甲丙之间合同有效,甲乙与丁之间合同无效
D.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甲乙与丁之间合同有效
E.两个合同都属可撤销合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效力。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房屋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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