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户籍所在地为H市大河区),二人于2017年10月以150万元的价格

题库2022-08-02  56

问题 甲、乙为夫妻(户籍所在地为H市大河区),二人于2017年10月以150万元的价格购置H市理光区彩霞路一套房屋,后因房屋距离工作单位较远,夫妻商议决定将房屋卖掉,但未找到合适的买主。2018年2月初,乙赴外地出差,住H市文化区的丙找到甲,称过去已看过该房,愿以160万元价格买下,甲不同意,双方经协商,甲决定以170万元价格出售该房。次日,丙支付给甲100万元,甲遂将钥匙交给丙。因产权证被乙存放在单位,所以甲提出待丈夫出差回来,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办完手续后再付70万元。 同年7月初,乙从外地返回后得知该房屋价格已经上涨,遂找到丙,要求增加10万元价款才能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丙不同意。同年8月10日,乙以2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了丁,并在8月15日与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丁找到丙,要求已入住的丙搬走。丙遂到法院起诉,告乙、丁侵害其所有权,并要求法院解除乙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丁反诉丙,要求丙搬出房屋。根据《民事诉讼法》,本案一审的诉讼管辖法院( )。A.只能是H市中级人民法院B.可以是大河区人民法院C.可以是理光区人民法院D.可以是文化区人民法院E.只能是理光区人民法院

选项 A.只能是H市中级人民法院
B.可以是大河区人民法院
C.可以是理光区人民法院
D.可以是文化区人民法院
E.只能是理光区人民法院

答案 E

解析 本题考核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涉案房屋位置在理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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