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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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18年真题)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017年10月10日,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假设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则双方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B.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C.甲将该房屋转租给丙,若未经乙同意,则乙可解除甲、乙之间租赁合同D.若承租期间丙造成房屋毁损,则乙只能要求丙赔偿损失E.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选项 A.假设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则双方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B.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甲将该房屋转租给丙,若未经乙同意,则乙可解除甲、乙之间租赁合同
D.若承租期间丙造成房屋毁损,则乙只能要求丙赔偿损失
E.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答案 ABC

解析 (1)选项AB: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2)选项C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选项E: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存在可撤销事由,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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