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真题)2020 年 6 月 3 日,甲县税务局向怡和公司送达 《 税

题库2022-08-02  24

问题 (2020年真题)2020 年 6 月 3 日,甲县税务局向怡和公司送达 《 税务处理决定书 》 ,要求该公司于 15 日内补缴税款 360 万元,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怡和公司届期未缴纳。 6 月 24 日,甲县税务局送达催告文书,限期 10 日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怡和公司届期仍未缴纳。 7 月 14 日,甲县税务局送达 《 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 。该决定书中载明应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金额,以及怡和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但没有载明税收强制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当日,甲县税务局书面通知银行将上述税款、滞纳金从怡和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扣缴入库。8 月 25 日,怡和公司以税收强制执行行为程序违法为由,向甲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 《 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 ,退还全部税款、滞纳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甲县税务局应诉。甲县税务局提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并依法作出判决。分析以上案情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 根据行政法原理,下列有关税收强制执行行为属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属于损益行政行为B.属于非要式行政行为C.属于作为行政行为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E.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选项 A.属于损益行政行为
B.属于非要式行政行为
C.属于作为行政行为
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E.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答案 ACDE

解析 选项 B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 《 行政强制法 》 规定的法定事项内容,故属于要式行政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52060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