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 15000 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

admin2022-08-02  35

问题 (2016年真题)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 15000 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 6000 元、向丙借款 4000 元。甲与乙于 1 月 8 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 1 月 9 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 9000 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选项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答案 A

解析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对于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乙、丙的抵押权均未登记,故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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