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甲向乙借款,并将其 1 辆电动三轮车出质给乙。在质押期间,为向

资格题库2022-08-02  37

问题 (2019年真题)甲向乙借款,并将其 1 辆电动三轮车出质给乙。在质押期间,为向丙借款,乙擅自将该三轮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丙,丙欠丁借款到期,丁多次催讨未果。某日,丁趁丙不在家,将该三轮车偷偷骑走。之后向丙声称:“如不还借款,就以三轮车抵债”。下列有关三轮车占有的性质及效力的说法中,符合 《 民法典 》 规定的有(  )。A.丙可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B.丙可基于物权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C.乙因甲的出质而善意占有三轮车D.丁对三轮车的占有属于恶意占有E.丁基于对三轮车的占有而取得留置权

选项 A.丙可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
B.丙可基于物权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
C.乙因甲的出质而善意占有三轮车
D.丁对三轮车的占有属于恶意占有
E.丁基于对三轮车的占有而取得留置权

答案 ABD

解析 ( 1 )选项 A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 2 )选项 B :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对该电动三轮车的质权,故丙可基于物权请求权请求丁返还三轮车;( 3 )选项 C :乙因甲的出质对三轮车的占有为有权占有,而善意占有属无权占有;( 4 )选项 D :丁对自己无权占有属于明知,故丁为恶意占有;( 5 )选项 E :留置权要求留置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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