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

题库2022-08-02  29

问题 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0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08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必参加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 ( 1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问题的措施。(2) 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通过表决,80 名股东同意解散公司。会后,未出席股东大会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华兴公司解散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2/3以上通过B.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C.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D.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E.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均可作出

选项 A.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2/3以上通过
B.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
D.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
E.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均可作出

答案 BE

解析 选项ABC: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选项DE: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职权,临时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年会均可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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