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销售产品取得不

题库2022-08-02  51

问题 位于某市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500万元,另外投资取得收益32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5300万元。缴纳的税金及附加339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420万元,12月末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总额761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96万元,无留抵增值税。2021年1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8月中旬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预收账款234万元,并收存银行。12月下旬将该批产品发出,但未将预收款转作收入。 (2)9月上旬接受客户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企业将捐赠收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3)10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8万元,进项税额2.34万元,企业将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假定该设备会计折旧期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税法上选择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 (4)成本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2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7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12.6万元从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其余为股权转让收益,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款130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56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1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投资收益和捐赠分别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A.调增20.67B.调增24.68C.调减12.6D.调增25.81

选项 A.调增20.67
B.调增24.68
C.调减12.6
D.调增25.81

答案 AC

解析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所以投资收益12.6万元应该纳税调减;公益性捐赠130万元,捐赠限额=994.39×12%=119.33(万元),调增=130-119.33=10.67(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应该纳税调增,合计捐赠调增=10.67+10=20.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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