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真题)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应付)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正确的

资格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2011年真题)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应付)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A.部分房屋未销售的,清算相关税款时可按计税成本预提费用B.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费用C.向其他单位分配的房产还未办理完手续的,可按预计利润率预提费用D.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按合同总金额的30%预提费用

选项 A.部分房屋未销售的,清算相关税款时可按计税成本预提费用
B.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费用
C.向其他单位分配的房产还未办理完手续的,可按预计利润率预提费用
D.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按合同总金额的30%预提费用

答案 B

解析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3)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51356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2题库税务师分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