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冰箱生产企业,2018 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7520万元,其他业务收人2

admin2022-08-02  62

问题 某市一家冰箱生产企业,2018 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7520万元,其他业务收人270万元,投资收益320万元,营业外收人850万元,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526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8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0万元,销售费用1600万元,管理费用800万元,财务费用210万元,营业外支出360万元,该企业财务人员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430万元,后经聘请的注册税务师对其2018年度自行计算的企业所得税进行审核,发现相关问题如下:(1) 4月20日,购入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5.3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6% ( 该企业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为6%,已计入当年的成本、费用中)。(2)销售费用中包含了当年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 1150万元,上年度超过扣除限额结转的广告费30万元;管理费用中包含了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8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120万元。(3)投资收益中包含了向其他居民企业直接投资的股息红利收入38万元;从持股10%的被投资企业撤回投资,分回银行存款196万元,初始投资成本120万元,撤资时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100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包含了通过市人民政府对灾区的捐赠60万元以及直接向环保建设组织的捐赠1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万元。A.38B.48C.66D.114

选项 A.38
B.48
C.66
D.114

答案 B

解析 向其他居民企业直接投资的股息红利收人38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也属于免税收人,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 x 10%=10(万元)。共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8+1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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