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2018年3月16日以价值100万元的专利权投资于A公司,取得公司20%的股

考试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李某2018年3月16日以价值100万元的专利权投资于A公司,取得公司20%的股权,2018年10 月20日以80万元转让给其儿子李小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李某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B.李小某是扣缴义务人C.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属于有正当理由D.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应于次月10日内申报纳税E.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选项 A.李某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李小某是扣缴义务人
C.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属于有正当理由
D.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应于次月10日内申报纳税
E.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答案 ABCE

解析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人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1.出具有 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直系亲属、负有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4.其他合理情形。选项D: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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