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销售小汽车10辆,收取小汽车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某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销售小汽车10辆,收取小汽车不含税价款1000000元。另代收牌照费1500元,代收保险3500元,由委托方向购买方开具符合规定的财政票据和增值税发票;还向购货方收取车辆装饰费2500元、代垫运输费用20000元(运费发票未开具给购买方)。则该汽车生产企业本月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元。A.1019911.50B.1020512.82C.1023504.27D.1006410.26

选项 A.1019911.50
B.1020512.82
C.1023504.27
D.1006410.26

答案 A

解析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收取的车辆装饰费以及代垫运输费用属于价外费用,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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