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性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2019年12

练习题库2022-08-02  40

问题 某生产性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2019年12月销售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5万元;购进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票发票上注明税额13万元,其中10%的服务用于提供适用简易计税的服务;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3万元。假设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即进行勾选抵扣。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A.7.70B.8.55C.9.13D.10.30

选项 A.7.70
B.8.55
C.9.13
D.10.30

答案 C

解析 企业购进服务,用于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服务的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也不得作为可加计抵减进项税的计算依据。本期可加计抵减额=上期加计抵减余额+本期可加计抵减金额=3+13×(1-10%)×10%=4.17(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金额=25-13×(1-10%)-4.17=9.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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