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将部分办公家具和自建的

题库2022-08-02  49

问题 甲公司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将部分办公家具和自建的办公楼对外出售。(1)办公楼及办公家具出售时固定资产原值共计3 000万元,已提折旧2 500万元,净值500万元。其中:办公楼于2010年自行建造完成并于当年投入使用,其原值2 800万元,净值500万元。办公家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中,2008年购置的一部分原值150万元,净值30万元,2016年购置的一部分(已抵扣进项税)原值50万元,净值20万元。(2)甲公司出售前聘请当地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办公楼进行了评估,重置成本价为5 000万元,成新率为4成新。(3)甲公司按2 55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办公楼及办公家具出售给乙公司,产权转移书据中注明办公楼作价2 500万元,2008年购置的办公家具作价30万元,2016年购置的办公家具作价20万元。上述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甲公司位于市区。甲公司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出售办公楼的增值税。对于出售办公家具,甲公司选择增值税税负最优的处理,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签订了购销合同。假设甲公司期初无留抵税额,当月无进项税额。要求:简要说明甲公司处置办公楼和办公家具分别涉及哪些税费(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并分别计算应缴纳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 ①出售办公楼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②办公楼属于甲公司自建,采取简易计税按照全额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2500/(1+5%)×5%=119.0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119.05×7%=8.33(万元);
教育费附加=119.05×3%=3.57(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119.05×2%=2.38(万元);
产权转移数据应纳印花税=2 500×0.05%=1.25(万元);
③计算土地增值税不含增值税收入=2 500/(1+5%)=2 380.95(万元)
扣除项目: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5 000×0.4=2 000(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8.33+3.57+2.38+1.25=15.53(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2 000+15.53=2 015.53(万元)
增值额=2 380.95-2 015.53=365.42(万元)
增值率=365.42÷2 015.53×100%=18.13%
应纳土地增值税=365.42×30%=109.63(万元)。
④出售办公家具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2008年的家具:出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进项税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但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故按3%征收率,不享受减征。2016年的办公家具:对于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30/(1+3%)×3%+20/(1+13%)×13%=0.87+2.3=3.17(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3.17×7%=0.22(万元);
教育费附加=3.17×3%=0.10(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3.17×2%=0.06(万元);
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50×0.03%=0.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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