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取得的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

admin2022-08-02  42

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取得的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与取得的存货、劳务或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是有差异的。问题:请你简述进项税额在不动产的抵扣、转出和转回等方面的特殊之处。

选项

答案

解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营改增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其中,兼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允许全额抵扣其进项税额。
(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3)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或: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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