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真题)G公司(建筑安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练习题库2022-08-02  53

问题 (2020年真题)G公司(建筑安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2018年底从B经销商(一般纳税人)购买了一批仿古灯具,取得B经销商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G公司按合同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了款项,取得发票后按规定抵扣了税额,并将不含税价列支成本费用。 2019年6月份,G公司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通知,B经销商在2019年初已经走逃,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认为其上一年度从B经销商取得的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故要求G公司将已抵扣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并补缴增值税,G公司所购灯具的不含税成本亦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整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并补缴税款。以上补缴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G公司接到上述通知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了审核申请,阐明业务的真实性,说明其进项税额抵扣和相关支出税前扣除具有合理性,认为不应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 请判断G公司的相关处理是否正确?简述理由。若税务机关认定B经销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不合规税前扣除凭证,G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选项

答案

解析 (1)G公司的相关处理正确。理由: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 (2)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②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③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④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⑤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⑥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①项至第③项为必备资料。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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