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允许税前扣除;
2.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失不允许扣除,做纳税调增处理;
3.股权转让所得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4.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不确认(在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时确认),做纳税调减处理;
5.相当于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累计'盈余公积按投资比例计算部分60万元,确认为"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做纳税调减处理;财产转让所得=500-400-60=40万元,应该征收企业所得税。
6.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现金分红,因为股份持有不满1年,应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