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某建筑工程公司,在签订合同和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1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共用题干某建筑工程公司,在签订合同和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1)该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某建筑工程,中标后签订的施工合同,在双方风险分配、违约责任的约定方面明显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建筑工程公司的合法权益。(2)事件(1)发生后,经建筑工程公司据理力争,改签了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公司发出了一份购买水泥的要约,稍后又发出了一份取消这个要约的通知。(3)建筑工程公司向木材供应商发出购买木材的要约,由于外界原因,木材供应商发出的承诺到达建筑工程公司时,已经超过了要约中确定的期限。(4)建筑工程公司于2010年6月8日向石材厂发出要约,并要求石材厂在2010年6月12日之前答复,但是,石材厂于2010年6月20日才回复同意卖给建筑工程公司石材。根据题意,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事件(4)的说法,正确的为()。A:建筑工程公司收到该回复后要约成立B:建筑工程公司收到该回复后,要约依然无效C:如果建筑工程公司不想买石材,可以不通知石材厂D:如果建筑工程公司不通知石材厂,则视为承诺有效

选项 关于事件(4)的说法,正确的为()。
A:建筑工程公司收到该回复后要约成立
B:建筑工程公司收到该回复后,要约依然无效
C:如果建筑工程公司不想买石材,可以不通知石材厂
D:如果建筑工程公司不通知石材厂,则视为承诺有效

答案 B

解析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事件(1),在双方风险分配、违约责任的约定方面明显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建筑工程公司的合法权益,即违反了合同法的平等原则。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是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所谓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承诺的期限通常是由要约规定的,如果要约中未规定承诺时间,则受要约人应在合理期限做出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做出承诺,该承诺不产生效力。
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即使其向要约人表示了承诺,也不能导致合同的成立。事件(4)中,石材厂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属于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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