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下列服务中,属于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考试题库2022-08-02  8

问题 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下列服务中,属于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15%政策的有( )。A.餐饮服务B.湿租业务C.贷款服务D.旅游服务E.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选项 A.餐饮服务
B.湿租业务
C.贷款服务
D.旅游服务
E.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答案 AD

解析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应纳税额。
选项 A,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下的餐饮住宿服务,适用加计抵减 15%;
选项 B,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下的航空运输服务;
选项 C,属于金融服务,这两项不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选项 D,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下的旅游娱乐服务,适用加计抵减 15%;
选项 E,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适用加计抵减 10%。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47222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