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4 月销售鲜啤酒 10 吨给乙烟酒批发

admin2022-08-02  9

问题 甲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4 月销售鲜啤酒 10 吨给乙烟酒批发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29000 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 2000 元(含塑料周转箱押金500 元);销售无醇啤酒 5 吨给丙商贸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 13800 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 750 元。上述押金均单独核算。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元。A.2500.00B.3300.00C.3600.00D.3750.00

选项 A.2500.00
B.3300.00
C.3600.00
D.3750.00

答案 C

解析 啤酒单位税额差别;划分标准 3000 元/吨,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
鲜啤酒每吨出厂价=[29000+(2000-500)÷(1+13%)]÷10=3032.74(元),为甲类啤酒,单位税额 250 元/吨;无醇啤酒每吨出厂价=[13800+750÷(1+13%)]÷5=2892.74(元),为乙类啤酒,单位税额 220元/吨;
甲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0×250+5×220=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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