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某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考试题库2022-08-02  50

问题 (2018年真题)某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当年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对应的成本为4800万元。(2)12月购入专门用于研发的新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按照5年计提折旧。(3)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700万元,与之相应的成本及税费为100万元。(4)当年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已独立核算管理)、业务招待费80万元。(5)当年发生销售费用18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500万元。(6)当年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7)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80万元。(8)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4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3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8万元。(9)当年发生营业外支出共计130万元,其中违约金5万元,税收滞纳金7万元,补缴高管个人所得税15万元。(10)当年税金及附加科目共列支2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问题(1):判断12月份购进新设备的成本能否一次性税前列支并说明理由。问题(2):计算当年的会计利润。问题(3):计算业务(3)中转让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问题(4):计算业务(4)中研究开发费及业务招待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问题(5):计算业务(5)中广告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问题(6):计算业务(7)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问题(7):计算业务(8)中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问题(8):计算业务(9)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问题(9):计算当年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问题(10):计算当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可以一次性税前列支。企业在2018.1.1~2023.12.31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价≤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500万元的不可以一次性列支。
(2)当年的会计利润=8000-4800+700-100-800-1800-200+150+180-130-200=1000(万元)
(3)技术转让所得=700-100=600(万元)
转让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600-500)×50%=550(万元)
(4)研究开发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100%=400(万元)
注意业务招待费要看后面是否还有影响收入的项目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60%=48(万元)>8700×5‰=43.5(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3.5=36.5(万元)
合计=-400+36.5=-363.5(万元)
(5)广告费扣除限额=8700×15%=130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305=195(万元)
(6)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7)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100%,工资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14%=5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8%=3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32=1(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8=10(万元)
合计调整=-50+64+1+10=25(万元)
(8)税收滞纳金7万元和补缴高管的个人所得税15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因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万元。
(9)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会计利润)-550(技术转让)-400(研发费用加扣)+36.5(业招)+195(广宣)-150(国债利息)+25(工资及三项经费)+22(滞纳金+负担个税)=178.5(万元)
(10)应纳企业所得税=178.5×15%+100×50%×(25%-15%)=3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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