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赵教授2019年取得部分收入项目如下: (1)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包括

admin2022-08-02  35

问题 某高校赵教授2019年取得部分收入项目如下: (1)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3200元、教授津贴6000元,因公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420元,按照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三险一金”1455元。其86岁的老父亲健在(赵教授为独生子)。 (2)5月10日因担任另一高校的博士论文答辩导师取得答辩费5000元,同日晚上为该校作一场学术报告取得收入3000元。 (3)自1月1日起将自有的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租金5500元,租期为一年,全年租金收入66000元。其中,7月份因墙面开裂发生维修费用3200元,取得装修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 (4)7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50元、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375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利息收入1000元。 (5)8月份因持有两年前购买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3000股,取得该公司年中股票分红所得2600元。 附: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赵教授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赵教授5月10日取得的答辩费和作学术报告取得收入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赵教授7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租金收入应缴纳的其他税收及附加)。 (4)计算赵教授7月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赵教授8月份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赵教授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月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3200+6000-1455-5000-2000=745(元)
1月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745×3%-0=22.35(元)
(2)赵教授5月10日取得的答辩费和作学术报告收入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辩费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5000×(1-20%)×20%=800(元)
学术报告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20%=440(元)
合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00+440=1240(元)
(3)7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500-800)×(1-20%)=376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760×10%=376(元)
(4)7月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5)8月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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