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0年有关涉税信息和收支情况如下: (

考试题库2022-08-02  54

问题 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0年有关涉税信息和收支情况如下: (1)每月应发工资薪金20000元,公司每月按规定标准为其扣缴“三险一金”合计4000元。 (2)2月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将原值400万元的一套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租期3年,约定2月29日交付使用,3月1日起租,每月租金5000元。 (3)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0000元,将其中8000元通过市民政局捐给农村义务教育。 (4)5月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 (5)6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赵某无免税收入,从2020年1月份开始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取得各项综合所得时支付方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出租房产分月缴纳房产税,不考虑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赵某选择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赵某2020年出租住房应缴纳的房产税。 (2)计算赵某2020年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赵某2020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收入额。 (4)计算赵某2020年综合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赵某2020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实际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赵某2020年出租住房应缴纳房产税=5000×4%×10=2000(元)。
(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赵某2020年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5000×4%)×(1-20%)×10%×10=3840(元)。
(3)赵某2020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收入额=20000×12+10000×(1-20%)+5000×(1-20%)×70%+2000×(1-20%)=252400(元)。
(4)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60000-4000×12-3000×12=96000(元),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96000×10%-2520=7080(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10000×(1-20%)×20%=1600(元)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5000×(1-20%)×70%×20%=56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2000-800)×20%=240(元)
赵某2020年综合所得应预扣预缴税款=7080+1600+560+240=9480(元)。
(5)赵某2020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2400-60000-4000×12-3000×12-8000)×10%-2520=7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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