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先进制造业),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

最全题库2022-08-02  47

问题 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先进制造业),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2019年3月期末的留抵税额为10万元,2020年4月至8月的期末留抵税额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58万元、49万元、64万元。假设企业符合增量留抵税额退税的条件。假设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的进项构成比例为80%。 2020年9月,企业经营业务如下: (1)内销一批服装,向客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金额中分别注明了价款300万元,折扣额30万元。 (2)取得按照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收取的统借统还利息收入5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含增值税利息收入10.6万元。 (3)转让其100%控股的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2000万元,转让价5000万元。 (4)在境内开展连锁经营,取得含税商标权使用费106万元。 (5)转让位于市区的一处仓库,取得含税金额1040万元,该仓库2010年购入,购置价200万元,适用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 (6)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当时政策规定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金额10.3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聘请境外公司来华提供商务咨询并支付费用200万元,合同约定增值税由支付方承担。 (8)进口3辆厢式货车,关税完税价格40万元/辆;其中一辆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其余两辆待售。 (9)发生其他无法准确划分用途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万元。 (注: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13%,进口关税税率15%,当月未取得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进口业务当月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述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业务(1)中的销项税额。(2)判断业务(2)是否缴纳增值税,如需缴纳并计算出结果。(3)判断业务(3)是否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4)计算业务(4)中的销项税额。(5)计算业务(5)中应纳增值税额。(6)计算业务(6)中应纳增值税额。(7)计算业务(7)当期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8)计算业务(8)进口厢式货车时应纳的关税、车辆购置税和增值税额。(9)计算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计算当期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额。(11)计算当期的增量留抵税额。(12)不考虑扣缴因素,计算当期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3)说明企业应于何时办理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并计算其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 (1)
销项税额=(300-30)×13%=35.1(万元)
(2)
统借统还业务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保本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0.6÷(1+6%)×6%=0.6(万元)
(3)
无需缴纳增值税。 理由:股权转让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4)
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
(5)
应纳增值税=(1040-200)÷(1+5%)×5%=40(万元)
(6)
应纳增值税=10.3÷(1+3%)×2%=0.2(万元)
(7)
当期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200×6%=12(万元)
(8)关税=40×3×15%=18(万元) 车辆购置税=40×(1+15%)×10%=4.6(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40×3+18)×13%=17.94(万元)
(9)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50+800+10)÷(270+50+10+100+800+10)= 69.35(万元)
(10)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额=35.1+0.6+6-(17.94+100- 69.35)-64(8月末留抵税额)=-70.89(万元) 实际应纳增值税=40+0.2=40.2(万元)
(11)
2020年9月期末留抵进项税额为70.89万元,与2019年3月期末相比,当期的增量留抵税额=70.89- 10=60.89(万元)
(12)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0.2×(7%+3%+2%)=4.82(万元)
(13)
企业应于在10月申报期内完成9月税款申报后,办理增量留抵税额退税。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60.89×80%×60%=29.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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