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化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12 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举办文

练习题库2022-08-02  17

问题 某文化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12 月发生如下业务:(1)举办文艺演出取得第一道门票收入 220 万元。(2)该文化馆向参观游客出售纪念品,取得不含税收入 10 万元。(3)将某场馆出租给甲商贸企业用于开产品推荐会,取得含税租金收入 22 万元。(4)将另一场馆出租给乙公司举办文化讲座,乙公司取得门票收入 15 万元,支付给文化馆不含税租金 8 万元。(5)将一处闲置土地对外转让,取得含税收入 50 万元,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为 30 万元。(6)该文化馆将一批当月外购的粮食通过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个人,该批粮食不含税购买价款为 20 万元。(7)由于来文化馆参观的游客较少,取得当地政府财政补贴收入 5 万元。(8)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 20 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 万元。(9)因管理不善造成上月购进的一批办公用品丢失,账面成本为 2 万元,上月已抵扣进项税额且已计提加计抵减额。已知:上述业务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该文化馆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上期结转加计抵减额余额为 1.25 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且已通过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于当月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该文化馆举办文艺演出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请说明理由。如需要,请计算其销项税额。(2)计算该文化馆向参观游客出售纪念品应确认的销项税额。(3)计算该文化馆按照“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项目确认的销项税额。(4)计算该文化馆转让闲置土地应确认的销项税额。(5)该文化馆将外购粮食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个人是否要缴纳增值税?请说明理由。如需要,请计算其销项税额。(6)该文化馆取得政府财政补贴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请说明理由。如需要,请计算其销项税额。(7)计算该文化馆当月进项税转出金额。(8)计算该文化馆当月可抵减加计抵减额。(9)计算该文化馆当月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税法规定,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应确认销项税额=10×13%=1.3(万元)

(3)应确认销项税额=22÷(1+9%)×9%+8×9%=2.54(万元)
(4)应确认销项税额=50÷(1+9%)×9%=4.13(万元)

(5)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6)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7)当月进项税转出金额=2×13%=0.26(万元)
(8)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应纳税额。
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0×13%+3×9%=2.87(万元)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2.87×15%=0.43(万元)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26×15%=0.04(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1.25+0.43-0.04=1.64(万元)
(9)抵减前的应纳税额=1.3+2.54+4.13-(2.87-0.26)=5.36(万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5.36-1.64=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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