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某鲜奶

题库2022-08-02  29

问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某鲜奶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000万元,自行核算的2019年度会计利润为5400万元,2020年5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发现如下事项:(1)市政府为支持乳制品行业发展,每户定额拨付财政资金300万元。企业2月份收到相关资金,将其全额计入其他收益并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经审核符合税法相关规定。(2)3月份取得A股股票分红20万元,5月份将该A股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股票为2018年1月份以260万元购买。(3)7月份将一台设备按照账面净值无偿划转给100%直接控股的子公司,该设备原值800万元。已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200万元,其市场公允价值500万元。该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4)6月份购置一台生产设备支付的不含税价款为1600万元,会计核算按照使用期限10年,预计净残值率5%计提了累计折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企业采用最低折旧年限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从位于境内的母公司借款2200万元,按照同期同类金融企业贷款利率支付利息132万元。母公司2019年为盈利年度,适用所得税税率25%。(6)成本费用中含实际发放的合理职工工资4000万元,发生的职工福利费6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80万元,已取得符合规定的收据。(7)发生业务招待费400万元。(8)通过县级民政局进行公益性捐赠7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9)企业从2013年以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数据如下表:年份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5000        -1500        -400        1000        1500        2000问题(1):判断业务(1)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问题(2):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问题(3):判断业务(2)取得的股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问题(4):计算业务(3)子公司接受无偿划转设备的计税基础。问题(5):回答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要求及不履行备案手续的相关后果。问题(6):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问题(7):判断业务(5)是否需要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问题(8):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问题(9):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问题(10):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问题(11):计算甲企业当年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问题(1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缴纳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销售货物的收入或者数量没有直接挂钩,不征收增值税。
(2)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因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3)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理由: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连续持股超过12个月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4)计税基础=800-200=600(万元)
(5)备案要求:企业发生的业务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
不备案的后果: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性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6)会计折旧金额=1600×(1-5%)÷10×6÷12=76(万元)
税法认可的折旧金额=1600×(1-5%)÷(10×60%)×6÷12=126.67(万元)
纳税调减金额=126.67-76=50.67(万元)

(7)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理由:一般企业关联债资比不得超过2:1。该企业2.2:1,超过2:1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32×(1-2/2.2)=12(万元)
(8)福利费扣除限额=4000×14%=560(万元),纳税调增4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0×8%=320(万元),纳税调增8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0×2%=8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合计纳税调整额=40+80=120(万元)
(9)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5000×0.5%=325(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240(万元)
纳税调增=400-240=160(万元)
(10)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其他捐赠扣除限额=5400×12%=648(万元)
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700-100=600(万元),未超过限额可以全额扣除。
(11)
1.销售(营业)收入:65000
(1)业务招待费
(2)广宣费
2.会计利润=5400
公益性捐赠
3.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300(不征税)-20(股息红利)-50.67(加速折旧)+12(利息)+120(三项经费)+160(业招)
4.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5400(会计利润)-300(不征税)-20(股息红利)-50.67(加速折旧)+12(利息)+120(三项经费)+160(业招)=5321.33(万元)
可以扣除2014年和2015年的年度亏损,2013年已经逾期。
合计扣除以前年度亏损1900万元。
(12)应纳企业所得税=(5321.33-1900)×25%=855.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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