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 A 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员工(已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2021 年

admin2022-08-02  30

问题 张某为 A 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员工(已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2021 年 2 月因公出差,乘坐高铁从北京前往至上海,取得的注明张某身份信息的车票上注明的票面金额为 524.30 元。则 A 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A.48.81B.43.29C.15.27D.0

选项 A.48.81
B.43.29
C.15.27
D.0

答案 B

解析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524.30÷(1+9%)×9%=4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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