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税费合计6000万元,

admin2022-08-02  41

问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税费合计6000万元,本年度占用80%开发写字楼。开发期间发生开发成本40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2800万元、销售费用16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9月份该写字楼竣工验收,10-12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写字楼总面积的3/5直接销售,销售合同记载取得收入为12000万元(不含税)。12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催要材料价款,经双方协商,房地产开发公司用所开发写字楼的1/5抵偿材料价款。剩余的1/5公司转为固定资产自用。(注:开发费用扣除比例10%,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算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抵债部分的写字楼也应视同销售缴税。销售收入=12000÷3×4=16000(万元)
  (2)土地使用权金额=6000×80%×(4÷5)=3840(万元)
  开发成本=4000×(4÷5)=3200(万元)
  开发费用=(3840+3200)×10%=704(万元)
  税金及附加=16000×5%×(7%+3%)=80(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3840+3200)×20%=1408(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总计=3840+3200+704+80+1408=9232(万元)
  (3)增值额=16000-9232=6768(万元)
  (4)增值率=6768÷9232×100%=73.31%
  (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6768×40%-9232×5%=224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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