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

admin2022-08-02  55

问题 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一批货物,价税合计2260万元,因购货方在两天内付款,给予现金折扣,实际收取2100万元。  (2)向境外客户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咨询服务,取得30万元。  (3)向境内客户提供会展服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424万元。  (4)将一栋位于市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预收半年的租金价税合计105万元,该楼于2015年购入,选择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  (5)购买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300万元。  (6)处置使用过的一台设备, 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规定未抵扣进项税税额,取得含税金额1.03万元,按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转让位于市区的一处厂房,取得含税金额1 040万元, 该厂房2010年购入,购置价200万元,能够提供购房发票,选择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  (8)进口一台厢式货车用于运营,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  (9)当期的其他进项税额如下: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80万元;发生其他无法准确划分用途的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9.2万元。  (其它相关资料: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进口厢式货车的关税税率为15%,进口业务当月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判断业务(2)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5)判断业务(5)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6)计算业务(6)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7)计算业务(7)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8)计算业务(8)进口厢式货车应缴纳的关税、车辆购置税和增值税税额。  (9)根据业务(9)计算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0)回答主管税务机关是否有权对企业按月计算得出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调整;如果有权调整,应如何调整。  (11)计算当期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额。  (12)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业务(1)的销项税额=2 260÷(1+13%)×13%=260(万元)
  (2)不需要缴纳;向境外客户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咨询服务免增值税。
  (3)业务(3)销项税额=424÷(1+6%)×6%=24(万元)
  (4)业务(4)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05÷(1+5%)×5%=5(万元)
  (5)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6)业务(6)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03÷(1+3%)×3%=0.03(万元)
  (7)业务(7)应缴纳增值税额=(1 040-200)÷(1+5%)×5%=40(万元)
  (8)业务(8)进口厢式货车应缴纳关税额=100×15%=15(万元)
  应缴纳车辆购置税额=(100+15)×10%=11.5(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额=(100+15)×13%= 14.95(万元)
  (9)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9.2×(30+100+1+800)÷(2 000+30+400+100+1+800)=5.37(万元)
  (10)有权进行调整;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11)当期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额
  =260+24-[180+(19.2-5.37)+14.95]+5+0.03+40=120.25(万元)
  (12)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120.25×7%=8.42(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20.25×3%=3.61(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120.25×2%=2.41(万元)
  合计=8.42+3.61+2.41=14.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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