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

练习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A.1月7日B.1月5日C.6月6日D.5月31日

选项 A.1月7日
B.1月5日
C.6月6日
D.5月31日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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