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2个月。甲公司以其挖掘机

最全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2021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2个月。甲公司以其挖掘机作为抵押,双方于4月1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公司不能按期还款,则该挖掘机的所有权直接归乙公司所有。 此外,甲公司以其办公楼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21年4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得将该办公楼对外转让,但未将约定进行登记。 2021年4月20日,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将其用于抵押的挖掘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公司,租期3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4月26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公司要求甲公司维修,甲公司拒绝。丙公司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10万元。丙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该笔维修费,未果。 2021年5月10日,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将其用于抵押的办公楼转让给不知情的丁公司,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 2021年6月1日,乙公司的借款到期,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本息。乙公司主张依照抵押合同的约定直接取得该挖掘机的所有权,遭到甲公司的拒绝。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将该挖掘机变卖,乙公司就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乙公司提出,将该挖掘机带着“租约”出售会增加变卖的难度,影响其抵押权的实现,因此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应当终止。丙公司则主张,作为承租人,其对该挖掘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将用于抵押的办公楼转让给丁公司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主张:(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转让合同无效;(2)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3)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对挖掘机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挖掘机的维修费用?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是否有权主张依照抵押合同的约定直接取得该挖掘机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应当终止”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6)对于乙公司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主张,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7)对于乙公司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主张,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8)对于乙公司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对挖掘机的抵押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挖掘机的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公司)负担。
(3)乙公司无权主张依照抵押合同的约定直接取得该挖掘机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4)丙公司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只有房屋租赁的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物的租赁,承租人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5)乙公司的主张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6)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的除外。
(8)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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