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成立 A 公司,甲、乙各以现金 50 万元出资,丙以价值 20 万元的

考试题库2022-08-02  29

问题 甲、乙、丙成立 A 公司,甲、乙各以现金 50 万元出资,丙以价值 20 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甲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丁受让丙部分股权加入 A 公司,而甲则利用总经理职权以 A 公司的名义与自己所控制的 B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 15 万元的设备款虚报为 65 万元,并由 A 公司实际转账支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B.A 公司有权要求甲返还其抽逃的出资本息C.A 公司有权要求乙、丙对甲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承担连带责任D.A 公司请求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甲可以依法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选项 A.甲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
B.A 公司有权要求甲返还其抽逃的出资本息
C.A 公司有权要求乙、丙对甲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D.A 公司请求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甲可以依法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 AB

解析 (1)选项 A:公司成立后,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构成抽逃出资;(2)选项 BC: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选项 D: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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